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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所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执业,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的要求,按照《东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抽查程序规定,2018年一季度,我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32家法律服务所中的2家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时间、随机组成抽查人员、不事先通知”的方式从全市32家法律服务所中,抽取了2家法律服务所进行了抽查,分别查阅了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询问了工作开展情况,两法律服务所管理规范、执业总体情况良好,但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档案资料归档不够及时和见证业务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如:部分档案没有及时装订、收结案登记管理不规范、见证业务程序要素不完整等。
二、下一步措施
(一)整改复查。抽查时向法律服务所负责人指出问题,限期整改,根据限期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结合2017年度考核情况,制定下发规范措施。2018年3月20日-31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将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2018年度法律服务所开展业务提出要求,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法律服务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继续抽查。从严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的要求,2018年度随机抽查不少于4家法律服务所,并及时对抽查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东莞市司法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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