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媒体关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可网上平台一体化处理(《广东日报》2018年5月25日)
  • 2018-05-29 15:5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为推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及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顺利运作,昨日上午,东莞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东莞道交一体化处理工作联席会议。会上,上述各单位共同签署了《东莞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的实施,意味着以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过程中,包括责任认定、调解、鉴定、赔付试算、理赔等多项工作都能在网上平台实现。

理赔计算小程序同时上线

据悉,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网上平台已于425日正式上线。东莞的三个基层法院作为省内24家首批试点基层法院,在东莞中院的统筹下,积极与公安交警、司法鉴定、保险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线上线下实现纠纷调解前置,统一损害赔偿标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功能,让道交一体化平台顺利在东莞运作起来,促进道交纠纷的多元化调解。

记者看到,这次同时上线的还有道交理赔计算小程序,该程序内置了统一的赔偿标准,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只需输入相关赔偿信息即可得出较为精确的损失赔偿数额。

信息共享效率高成本低规范诉前鉴定程序

昨日,东莞市第二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的专职调解员林婉明向记者做了演示,只见系统中有当事人、调解员、鉴定机构、法院等不同的登录端口。

林婉明用调解员身份登入系统通过后,只要输入当事人案件的相关信息,就可以通过统一的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和证据规则,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理赔、调解、裁判等各个流程标准的统一。

林婉明介绍称,以前做诉前调解,还要特地去调取当时交警、保险的相关资料,费时还费力,这个平台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发生开始,法院与公安、司法、保险等机构之间工作相互衔接,实现责任认定、理赔、调解、鉴定、理赔、诉讼等所有环节信息材料的网上共享,通过所有材料网上可视化、阳光化的处理,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在伤残鉴定方面,现在,当事人各方、各机构可以进行线上司法鉴定的申请、提交材料等操作,减少各方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二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卓林介绍,工作方案重点规范了诉前鉴定程序,明确了鉴定机构范围、选定方式、费用收取、委托手续及效力认定等一系列争议问题的解决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了鉴定意见不采信、公信力不足的问题。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ICP备案号:粤ICP备11012759     公安备案号: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2014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87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东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69-22489999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