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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 00733007X/2018-03573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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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省司法厅的有关工作要求,东莞市司法局结合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检查情况,对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212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年度检查考核。现将截至6月13日拟评定考核等次的第四批5家律师事务所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69-22480219。
附件: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第四批)
东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13日
附件
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
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第四批)
(截至6月13日)
按照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等次评定标准,根据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检查情况,评定考核结果如下:
拟评定为“合格”等次的律师事务所名单
广东百朋(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凯通(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商达(东莞)律师事务所
国信信扬(东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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