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733007X/2018-03566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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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东司字〔2018〕57号 |
各司法分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及《东莞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现定于6月25日至29日对全市588名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半年检查评估,评估工作由各司法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检查评估时间
2018年6月25日至29日
二、评估重点内容
1.法律顾问按要求使用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手机签到制度等情况。如规范记录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完成合同文本备案等。
2.按协议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到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情况。
3.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的评价,包括法律顾问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及工作落实、参加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等情况。
三、评估方式
由各司法分局组成考核组,对驻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工作完成后,各单位须于2018年7月2日前将法律顾问的考核分数录入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市局将结合工作督导对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评估具体细则见附件《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检查评估表》、《分局、村(居)民对法律顾问的综合评价表》。
评估基础分为100分,加分项5分,评估成绩在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75分(不含)以下者须进行警示谈话,60分(不含)以下者为“不及格”。
四、评估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评估是对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半年检查考核,也是对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整改提高的重要契机。评估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各司法分局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严格检查评估。各司法分局要组织业务熟、能力强的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检查评估表》、《分局、村(居)民对法律顾问的综合评价表》的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核实,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客观。
(三)按时报送。法律顾问律师一人一表,请各司法分局认真组织实施,如实填报,加盖司法分局公章后于2018年7月2日前将PDF表格和WORD表格各一份通过OA系统发送至“司法局基层科邮箱”。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检查评估成绩为60至75分(不含)的,市局和分局均须对该法律顾问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聘。检查评估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及格”,须及时解聘。对检查评估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或一年内两次检查评估成绩均在75分(不含)以下的,由市局和分局对该法律顾问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五年内市律师协会不能对该法律顾问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先评优或向有关单位推荐。
(二)补贴发放。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各司法分局须协调财政分局在一个月内将2018年上半年的工作补贴发放完毕。对检查评估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全额发放;对75分(不含)以下的,按评估成绩的百分比发放(如74分,则为74%×9000元)。
附件:1.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检查评估表
2.分局、村(居)民对法律顾问的综合评价表
东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6日
(联系人:郭金好,联系电话:22472722)
东司字〔2018〕57号 关于对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半年检查评估的通知
东司字〔2018〕57号 关于对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半年检查评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