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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733007X/2016-0000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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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89号(邮编:523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9-22489999;传真:0769-22314223
电子邮箱:dgsfj@dg.gov.cn
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三)负责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七)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和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八)监督、管理法律服务市场。
(九)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十)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十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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